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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問題呀?

發問:

我有個賠償問題想問各位.....我係公司到比手偷左部手提電腦..但老闆要賠償返全數..咁我是否要賠足呢?部電腦個價值係兩年前到? 更新: 下..........每天 更新 2: 我部電腦問公司借....但係借前沒有簽署任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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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工法例, 員工最高的賠償為每天最高三百港元! 我問過勞工署的! by kk

其他解答:

扣薪 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用具, 每次只可按值扣除, 但以不超過300元為限。 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減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因此 僱主只可扣僱員薪金300元為上限...及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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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lxpxv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