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何謂「法律審」、「事實審」?

發問:

可否請懂法律的大大解釋一下這兩個的不同 並且稍微舉個簡單的例子輔助說明一下 最好可以舉民訴法的例子贈1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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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答:

所謂事實審 : 就是我國第一審跟第二審法院 他所要判決的是實體 , 依當事人所做的言詞辯論判決 EX:甲告乙 , 請求給付A車 , 乙主張買賣契約不存在 法院就要去審理甲乙間買賣是否存在 , 及甲有沒有給付請求權 法律審就是第三審: 第三審法院只審查第一審跟第二審法院判決是否有違背法令 也就是程序上是否合法(民訴第468 ,469條) EX:判決是否違反專屬管轄 , 或 甲告乙依767請求反還A地 , A地位於板橋 , 則專屬板橋地方法院管轄 如果受訴法院不是板橋且法院都沒有發現 那就是判決違背法令

其他解答:8081B933AEEFE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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