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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土地612坪已蓋48坪合法22坪不合法建物,如何可以再增蓋?

發問:

我有一筆土地(農牧地目)612坪,82年已蓋合法坪數48坪,後增蓋22坪.因經營汽修廠要蓋廠房,需用什麼方法去申請合法增建?可以資材室名義申請?要如何下戴經營計劃書和申請書 ??

最佳解答:

農牧用地蓋廠房是違法的 農牧用地可以申請的建物僅有農舍及農業設施 資材室是屬農業設施的一種 一般多用於農用資材(如包裝遮陽防風等材料) 廠房是無法申請合法增建的 農業設施的申請可以上農委會網站 http://farmlaw.coa.gov.tw/ 有許多農地法規可以參考 不過你在農地上蓋汽修廠一樣是違法使用 政府依法可以撤銷農地容許使用許可的 不可不慎 ps 農舍建築面積是基地的10% 農業設施則依計畫書及容許使用之限制 經營計畫書為各申請人私密 是無處下載的 若是需要其大綱可上各縣市政府農業處網站查詢

其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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