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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高手請進:關於98年地特行政法的問題

發問:

裁量與羈束乃行政處分決定之重要方式、類型,表現出行政作為受法規拘束程度之不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羈束處分之意義係指為處分之機關依法或上級機關之指令,對於行政處分之法律效果無選擇之餘地 B裁量處分之意義係指行政處分之作成,就具備法定要件之事實有多種法律效果可供選擇,而為處分之機關就中選擇其一者 C行政裁量在種類上又分為決定裁量與選擇裁量,前者指選擇採取何具體措施之決定,而後者指選擇『是否』為措施 D在行政裁量之情形,因法律結果開放,行政法院對行政裁量之審查只能針對有無裁量逾越、裁量濫用之情形進行,否則即推定裁量合法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C?為什麼呢?我找了書還是覺得疑惑?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謝謝! 更新: 那麼可否再請問一下,行政法院對行政裁量之審查是否只能針對有無裁量逾越裁量濫用之情形進行?那麼裁量怠惰及裁量限縮至零呢?是否亦是推定裁量合法呢?

最佳解答:

小笨蛋 您好 圖片參考:http://img14.imageshack.us/img14/614/54563371.gif 至於D選項說在行政裁量之情形,因法律結果開放,行政法院對行政裁量之審查只能針對有無裁量逾越、裁量濫用之情形進行,否則即推定裁量合法。那麼裁量怠惰及裁量限縮至零,是否亦是推定裁量合法呢?當然不是首先要說明的是違法行政裁量在學說上的分類才分為以下四種:1、裁量逾越: (1)法規處罰罰則之規定,裁量給予超過處罰或少於處罰金額罰鍰之規定者,為裁量逾越。(2)例如:法規規定罰三千至六千,在行政人員之裁量下處罰超過六千或少 於三千者,此為裁量之逾越。 2、裁量濫用: (1)指違反一般法律之原則。 (2)例如:違反了比例原則。 3、裁量怠惰: (1)應予以裁量,而不裁量。 (2)例如:對案件不管輕重一律處罰相同之金額罰鍰 4、裁量萎縮: (1)此本不屬裁量之瑕疵,惟若本有許多裁量之選擇,誤為無裁量之空間,而導致事件發生之時,無其它裁量之選擇空間。 (2)例如:災難發生之時,救援之時有多種之救援之方法,而誤為只有少數幾種,而當後來事件之惡化,導致其它之方法已無效果,無法再行選擇。 在我國現行法制中關於行政裁量瑕疵之類型與司法審查,於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定有明文:行政程序法第10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2項:「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行政處分,以違法論。」行政訴訟法第201條:「行政機關依裁量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以其作為或不作為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者為限,行政法院得予撤銷。」由是可知,在法條上只定義了裁量逾越和裁量濫用,然則在實際的運用及解釋上仍包含裁量怠惰和裁量萎縮。是以違反裁量怠惰及裁量限縮的裁量仍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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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解答:

C寫反了!妳在看清楚題目一遍就知道了 . 選擇裁量才是選擇採取何具體措施之決定 決定裁量選擇『是否』為措施CD51EBF2FDB84E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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